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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YNB01南通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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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YNB01南通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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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中医院胃肠镜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1009-2141HOLLY12YNB01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

第一包:胃肠镜维保,预算:人民币20万元/2年;

四、项目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期限

投标保证金

1

胃肠镜维保

2年

不收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单一来源项目说明:

第一包:胃肠镜维保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海王业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造商:富士;型号:EC-601WM(肠镜)、EG-601WR(胃镜)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采购单位正在使用的胃肠镜品牌为富士,考虑到系统的兼容性,备品备件来源的合法性,安装后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后续维保的及时性,建议采购富士品牌的原厂配件。海王业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富士品牌备品备件在南通地区的独家一级代理商,可提供富士原厂备品备件,附带原厂授权书,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报名信息:

1.从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或扫描公告附件中二维码;
  (2)、选择报名项目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
  (3)、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标书费:500元/份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七、单一来源文件接收信息:

1.单一来源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单一来源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30,其后所收到的单一来源文件恕不接受。

3.单一来源文件接收地点:南通市建设路41号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4楼会议室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单一来源文件。

八、单一来源有关信息:

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其后所收到的单一来源文件恕不接受。

九、供应商报名投标及需递交的材料

  1.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企业概况(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业绩表)
  7.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8. 对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及技术支撑材料(如彩页、检测报告等)
  9. 供货进度与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10、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单一来源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单一来源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所有文件均需密封。

十、单一来源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九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评审投标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投标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如经评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要求存在实质上的负偏离,其投标将被否决。然后单一来源采购人员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十一、发出成交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系统显示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请供应商和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15951603205)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

3、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4、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6、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十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四、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按中标总金额的1.5%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付招标服务费,为避免影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后续流程,请中标人在汇款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中标服务费账户信息:

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华路支行

账号:52746088499

汇款附言/备注中应标明招标代理文号

十五、联系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茅燕凤

联系方式:15951603205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6楼

采购人:南通市中医院

联系人:吴科 0513-85126117

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