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市中医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 南通市中医院电器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需求、规模及服务要求
2.1 本次采购项目共贰个标段:
标段一:南通市中医院电器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分体空调
标段二:南通市中医院电器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家用电器
2.2 项目需求:
2.2.1 标段一中提供电器类(分体空调)维修和必要保养服务,同时伴随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正宗原厂产品,采购单位认可的有效期内);
2.2.2 标段二中提供电器类(微波炉、开水炉、电暖炉、脱水机、电视机等)维修和必要保养服务,同时伴随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正宗原厂产品,采购单位认可的有效期内)。
2.3 服务要求:
(一)有专人负责该项目,有至少2名相对固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因为人手不够而拒绝或拖延维修。
(二)在接到报修后,除非采购单位同意,否则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在约定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保证维修质量,若3个月内出现同一故障,由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采购单位不支付供应商第二次维修费用。
(四)供应商应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对空调、微波炉、电开水炉、电取暖器等进行调施、整固、检查、润滑、清洁等常规维修保养,根据工作项目特点提供保养工作安排表,尽量在每个夏季前及冬季前进行,确保高峰季节正常运行。
(五)本项目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并查实,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指老版的《营业执照》或者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能够满所投标段的项目需求。
2、具备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弄虚作假的将被拒绝。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3月27日14:00-16: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以现金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每标段300.00元/份,该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
5.3获取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二楼网络室(环城东路93号3幢2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日 14 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二楼网络室(环城东路93号3幢2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7. 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单位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南通市中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建设路41号 |
地 址: |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李科 |
联 系 人: |
戴工 |
电 话: |
0513-85126122 |
电 话: |
0513-89011013 |
传 真: |
|
传 真: |
0513-85518108 |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