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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制剂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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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制剂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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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制剂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一、 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中医院制剂室改造工程施工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南通市中医院西区2号楼。

2、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716-2020814日,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发包人通知单或工作联系单为准。

3、 质量要求:合格

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994001万元

四、 本次招标共壹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招标内容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

五、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净化(含空调净化)工程安装、维保项目等内容,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已完工的净化工程安装或改造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 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73至7月7日(公休日除外)9:00~17:00,地点: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713日15:00 (北京时间),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二楼网络室(环城东路93号3 幢2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公开发布媒介。

十、主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标的开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净化(含空调净化)工程安装、维保项目,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必须具有已完工的净化工程安装或改造的业绩

提供其中相关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3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三、承诺书”)。

备注

1、上述1~2项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上述1~3项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或复印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4、涉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所有原件,须带至现场备查。

 

(二)技术标评标(40分)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审。

技术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业绩

(15分)

投标人自2015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净化工程安装或改造的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最多15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结算资料等资料,是否认可由评委现场确认。

2

施工组织设计

(25分)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2~8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道路布置,1~3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3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3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8分。

施工组织设计

备注

1、上述1项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或复印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3、涉及技术标评审的证明材料的所有原件,须带至现场备查。

 

(三)商务标评标(60分)

本项目委托采购招标控制限价为人民币18.994001万元,超过该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文件指资格审查合格且非无效标书)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其余每高于评标基准价2%扣0.5分,偏离不足2%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每低于评标基准价2%扣 0.3分,偏离不足2%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及商务评分汇总,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得分相同者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报价相同、得分相同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本招标文件未述及事宜,由评委会根据招标事项的总体客观要求现场确定;评标结束后,公布评标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本项目为第二次招标,当本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则该项目转为竞争性磋商,磋商规则如下:

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前提下,原技术标评分不变,商务标实行两轮报价。本次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自己第一轮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商务标评标规则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第二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技术评分及第二轮商务评分汇总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报价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其清单综合单价同比例下浮,定标后投标文件调整后重新提供给招标人。(二轮报价表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须免费向招标人提供本工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地址:南通市中医院

联系人:李科、王工 电话:0513-85126122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吴笑融、袁丽娜 传真:0513-85518108 电话:0513-89011013

                                                                      13382355545

邮 编:226000 E-mail:hengtongzx@163.com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