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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药剂楼、住院部电梯维保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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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药剂楼、住院部电梯维保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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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药剂楼、住院部电梯维保询价公告

 

南通市中医院拟对医院西区药剂楼垂直货梯1台、东区住院部垂直医梯2台及垂直货梯1台 ,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电梯年度维保项目

2、服务期限:3

3    算:2/(年度维保费中包含税费、人工服务费及500元以内的零星易损件和磨损件 报价超出预算则为废标)  

4、电梯品牌、型号

序号

品牌

电(扶)梯型号

/站/门(高度)

1

帝奥

TBJ1600-JXW.VVVF

9/9/9

2

2

帝奥

TBJ1000-JWX.VVVF

9/9/9

1

3

帝奥

TKJ1050/1.0-JXW.VVVF

4/4/4

1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4、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维保授权证明。

5、提供原厂配件承诺书。

6、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三、询价时间、地点

询价时间:2022年5月 18  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四楼会议室(环城东路93号四楼),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四、开标、评标办法:

1、本次采购,若报价供应商≥3家,直接比价;若报价供应商为2家,竞争性谈判;若报价供应商为1家,单一来源谈判;其他情况则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最低价评标法。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南通市中医院

人:袁军

联系方式: 0513-85126143

 

 

 

 

 

 

 

 

 

 

 

 

 

 

南通市中医院药剂楼、住院部电梯维保报价组成

 

有意参加本次洽谈的单位须准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包括:

1、服务承诺

2、安全责任承诺

3、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维保授权证明

4、提供原厂配件承诺书

5、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维保要求

1)15天派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清洁等保养工作,始终保持整体稳定性、平衡性、灵活性、完好性,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电梯发生故障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30   分钟内予以响应并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行。

3)除维保单位正常停机保养或使用方原因导致外,按年度统计,若同一台电梯累计有2次故障关人或伤人事故,免收该台设备一个月保养费;同一台电梯累计有3次故障报修,免收该台设备一年保养费;一年中以上电梯累计有5次关人或伤人事故免收一台设备一年保养费(非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故障除外)。另外,故障检修在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将免收该台设备一个月保养费,在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保养费。(大型配件购置时间除外)

 

 

10、投标价格

序号

品牌

电梯型号

/站/门(高度)

单价

合计

1

帝奥

TBJ1600-JXW.VVVF

9/9/9

2

 

 

2

帝奥

TBJ1000-JWX.VVVF

9/9/9

1

 

 

3

帝奥

TKJ1050/1.0-JXW.VVVF

4/4/4

1

 

 

年度维保费中包含税费、人工服务费及500元以内的零星易损件和磨损件

国家规定的设备大修不包含在年度维保中。

报价单位:                      报价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话:    

    话:

    真:

    真:

为了确保甲方安全、正确、方便使用电梯,甲方将下列电梯委托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具体协议如下:

维保期限:

维修保养日期从             日起至              日止,维修保养期限为     个月; 

维保价格:

 

电(扶)梯型号

/站/门(高度)

保养单价(元/月)

合计(元)

TBJ1600-JXW.VVVF

9/9/9

2

 

 

TBJ1000-JWX.VVVF

9/9/9

1

 

 

TKJ1050/1.0-JXW.VVVF

4/4/4

1

 

 

    计(大写:          元整

 

1、年度维保费中包含税费、人工服务费及500元以内的零星易损件和磨损件(不低于原零部件同档次)     

2、国家规定的设备大修不包含在年度维保中。

三、付款方式:

1.合同期满一年乙方凭合法有效发票及年维保小结,甲方向乙方全额转账支付年度维保费用。

四、乙方提供的服务:

1.每15天派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清洁等保养工作,始终保持整体稳定性、平衡性、灵活性、完好性,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电梯发生故障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30   分钟内予以响应并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行。

五、保养内容:

1.排除常见故障,定期调整各移动部件、安全部件,润滑部位定期加注润滑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年进行一次设备年检(除三年一次大修外),更换易损件,进行电梯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负责通过特种设备检验院年检,检测费由甲方单位承担。

3.具体服务内容:

按要求对电梯进行系统的检查、调整、润滑,必要时修理或更换以下部件,更换部件经双方确认后费用由甲方承担:

机械部分:曳引轮、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机和发电机的转换器、转换开关、电刷、电刷架和轴承;

电气部分:控制柜、微电脑、变频器、平层装置、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变压器、接触器、连接线、计时器、电子板、及其机电驱动装置、电机线路和整流器电路的电阻;

安全设备部分:随行电缆、钢丝绳、导向轮或复绕轮及其轴承、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极限开关、限速器张紧轮装置、补偿轮装置、轿厢风扇、对重及对重导靴包括滚轮和导靴片;

厅、轿门部分:轿厢和厅门机械按钮、电子轻触式按钮、轿厢和大厅楼层位置显示器、厅门信号灯、轿厢方向指示器、厅门联锁装置、厅门吊架、厅门导靴及辅助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门吊板、轿门触点、厅门保护装置、称重设备、轿架、轿架安全装置和轿厢平台。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维修保养服务所需的方便,并根据维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维修保养行为。

2.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证明之前,必须拒绝任何非乙方人员做任何与设备保养有关的工作。

3.甲方应按电梯操作规程合理、正确使用电梯,机房和电梯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机房内不得有闲人进入,避免出现人为损坏。

4. 甲方应做好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及维保保养合同的续签工作,如超出维修保养合同日期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5.电梯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以服务管理系统制定的任务清单实施保养,并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2.定期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指导用户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若乙方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造成甲方设备、财产或人身的损害,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确定。但因天灾人祸等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5. 不属于本合同保养范围的工作,但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经甲方同意支付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仍可提供服务。

5.1任何属于故意的、人为的、不可抗力、意外破坏或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设备的整修和零部件更换、乙方应收取相应费用。

5.2为了装饰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更换照明及其他设施。

5.3由于现行的适用于电/扶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本合同签定日期之后。

5.4乙方对电梯年检前后项目进行处理,提出达不到年检合格项目,甲方不予采纳,因此造成的年检不通过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5除维保单位正常停机保养或使用方原因导致外,按年度统计,若同一台电梯累计有2次故障关人或伤人事故,免收该台设备一个月保养费;同一台电梯累计有3次故障报修,免收该台设备一年保养费;一年中以上电梯累计有5次关人或伤人事故免收一台设备一年保养费(非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故障除外)。另外,故障检修在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将免收该台设备一个月保养费,在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保养费。(大型配件购置时间除外)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字:

 

    章:

 

    字: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