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院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南通市中医院对其所需的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服务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医院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服务项目
2、服务期三年
3、本项目限价为输液瓶(袋)不低于15元/床/年(床位800张),透析桶不低于1000元/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
3.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
4.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有与回收量相应面积的经营场所;
5.免费向医院提供回收专用袋及回收记录本,安排专人管理及回收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借用资质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评标办法:
针对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中,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以“符合采购需求为前提,质量和服务相等为条件”,最终报价最高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最终的成交供应商。报价如有相同者,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及费用支付: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2、所有费用中标后一个月内支付给院方。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
4、服务承诺。
5、报价函。
七、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需密封,表面需注明报价人姓名及联系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需用A4纸并装订整齐,不可使用活页夹。
4、投标文件必须用不可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每页上加盖公章。
八、其他
1、报价文件必须于2022年6月 14 日上午10 时前送至南通市中医院总务科
2、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环城东路93号3幢4楼南通市中医院总务科
3、询价文件接收人:袁老师
4、联系电话:8512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