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院污水全因子检测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医院污水全因子检测评估服务项目
2、交付地点:南通市中医院。
3、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大气主要污染物种类: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氯气)。
(2)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
(3)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
生产时段 |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稳态噪声 |
06至22 |
22至06 |
《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55 |
45 |
(4)检测频次:每季度检测一次,悬浮物每周一次,噪声一年一次。如临时加测,则按单次费用收取。
4、质量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2)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3)噪声执行标准:北濠桥路东侧50m内执行《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年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1年度1-12月份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三、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四、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17:00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1105室
文件售价:300元/份,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退还。
注:原已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凭第一次缴纳的工本费凭证,可不另缴工本费。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四楼会议室(环城东路93号四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中医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513-8512 6122
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1105室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0513-8356 8236
电子邮箱:17609288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