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通市中医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 南通市中医院电器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需求、规模及服务要求
2.1项目需求:提供电器类(分体空调、微波炉、开水炉、电暖炉、脱水机、电视机等)维修和必要保养服务,同时伴随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正宗原厂产品,采购单位认可的有效期内)。
2.2预计服务工作量:人民币约18万元/年。
2.3服务要求:
(一)有专人负责该项目,并常驻现场。有至少2名相对固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因为人手不够而拒绝或拖延维修。
(二)在接到报修后,除非采购单位同意,否则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三)保证维修质量,若3个月内出现同一故障,由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采购单位不支付供应商第二次维修费用。
(四)供应商应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对空调、微波炉、电开水炉、电取暖器等进行调施、整固、检查、润滑、清洁等常规维修保养,根据工作项目特点提供保养工作安排表,尽量在每个夏季前及冬季前进行,确保高峰季节正常运行。
(五)本项目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并查实,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指老版的《营业执照》或者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2、具备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弄虚作假的将被拒绝。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3月15日14:00-16: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以现金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300.00元/份,该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
5.3获取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二楼网络室(环城东路93号3幢2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1日 9 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二楼网络室(环城东路93号3幢2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7. 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单位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南通市中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建设路41号 |
地 址: |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李科 |
联 系 人: |
戴工 |
电 话: |
0513-85126122 |
电 话: |
0513-89011013 |
传 真: |
|
传 真: |
0513-85518108 |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供应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投标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采购单位本次招标所需产品;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3 |
供应商在南通地区有服务站点 |
提供供应商在南通地区有专业服务站点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房产证明或住房租赁合同,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承诺函 |
①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
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 |
注: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单独装订在资格审查包中。 |
三、技术标评审(30分)
1、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各技术评委对该供应商各技术分项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办法 |
分值(分) |
1 |
类似维保业绩及服务评价 |
①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后,任一年度类似项目业绩,年服务额(合同或发票累计额,)达10万元及以上的(含10万元),有1个加2分,最多加6分。
②提供上述类似项目服务评价材料(经业主单位盖章)的,由评委根据服务优良程度在1-4分内独立打分(须提供清晰完整的说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0 |
2 |
服务组织方案和承诺 |
①提供固定服务电话、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的得2分;只提供移动服务电话的得1分;
②维保人员配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3分,符合招标要求的得1分。
③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及时性、零部件产品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服务承诺全面周到,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在7-10分内独立打分。(必须提供清晰完整服务承诺,否则不得分)。
④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一套完整的服务方案,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在3-5分内独立打分(必须提供清晰完整的服务方案,否则不得分)。 |
20 |
四、商务标评审(70分)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限价(单价总和)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明显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或任一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以及有任何缺项、漏项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1、只有通过技术标评审的供应商才能参加商务标评审。
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有效投标文件响应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投标报价)×70%×100,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最终得分:
4.1 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5、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终得分最高者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②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采购单位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6、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