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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 2020-2022 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筛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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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 2020-2022 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筛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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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 2020-2022 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筛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

我院拟针对零星维修施工单位进行筛选,择优选定 3 家单位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签约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向医院派驻相对固定人员,负责零星改造、修缮、建筑工程等相关服务。协议有效期暂定两年因搬迁新院,协议时间会视情延长或缩短)。中选单位每 4 个月为一个值班周期,具体顺序抽签确定。

二、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医院 2020-2022 年度零星维修施工

2、服务地点: 南通市中医院东西区及租赁房屋

3、服务内容:

(1) 建筑物、构筑物及家具、工器具等适宜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的零 星维修、改造。

(2) 紧急故障抢修、排水排污系统修缮、清理。更换排气管减压阀及清理管道、清理集水坑、清理污水处理水泵等

4、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作量规模:单项工程费用最高不超过 3 万元,每个签约施工单位年度所承担的劳务总费用预计不超过 60 万元。

四、工作任务安排方式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工作任务安排方式: 5000 元以下的零散修缮,由总务科在签约施工单位中按照轮流规则及公平兼顾效率的原则直接以派工单形式安排5000 元至 3 万元以下的,在签约施工单位中进行比价后安排。

2、工程费用确定:签约单位及时提交工程量核定单,由医院审核确认。签约单位根据核定后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决算书,每轮值班结束次月底 前,提交医院审计,审计确认后,统一按 5%的下浮率下浮后与医院进行结算。抢修工程、急需改造工程无图纸及清单的,按照医院文字说明要求进 行,完工后一周内提交工程量及现场照片。

五、服务期限: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六、结算价格编制依据及竣工结算

(1) 零星维修施工协议,委派任务单、签证单及其工程量清单等;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3) 《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9 年版土建、安装);

(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版;

(5) 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19〕411 号文件;

(6) 《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当期;

(7) 根据苏建价(2016)154 号文,采用增值一般计税法,结合苏建函价〔2019〕178 号执行增值税税率 9%);

(8) 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建筑

 

装饰

 

安装

 

修缮

 

 

 

1

 

 

 

规费

 

工程排污费

 

-

 

-

 

-

 

-

 

社会保险费

 

3.2%

 

2.4%

 

2.4%

 

3.8%

 

住房公积金

 

0.53%

 

0.42%

 

0.42%

 

0.67%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基本费

 

3.1%

 

1.7%

 

1.5%

 

1.5%

 

标化增加费

 

-

 

-

 

-

 

-

扬尘污染防

治增加费

 

0.31%

 

0.22%

 

0.21%

 

0.21%

 

3

 

税金

 

税金

 

9%

 

9%

 

9%

 

9%

 

七、费用支付方式

1、经审计确认,签约单位开具有效全额发票,并按合同约定下浮率下浮后,甲方一次性转账支付。

2、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5%时,工程项目的审计费全部由施工方支付。

3、结算程序:各单位需事先至审计科开具证明,再到财务科缴纳水电审定价 4和应承担的审计费,凭交款凭证到总务科办理工程款结算。

八、其它约定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设置围挡隔离等安全施工保护设施。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按文明工地标准管理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场地清洁,配有防尘、防灰、防噪音和防水等措施,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每天将建筑垃圾装袋及时运出施工场地,集中堆放指定地点,竣工验收后 3 天内按照城管环保要求及时外运处置。同时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场地周围垃圾及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的每天扣保证金 100 元。

3、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应在院方要求的时间内响应并进场施工。

4、工程施工时应处理好与医患人员、临近单位及住户的关系,如院方规定施工时间的应遵照规定执行,避免或减少对医院正常运营的影响。

九、资格要求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中注明有建筑施工、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维修维护等内容的公司;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十、须提交的文件及装订密封要求

1、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授权,则应有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资格要求第 2 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入驻施工队伍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如电工证、焊工证等)。以上材料全部逐项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印章,装订成册。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同时递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0 年 3 月 16 日—2020 年 3 月 19 日

报名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四楼 401 房间

联 系 人:王继业

联系电话:0513-85126122  18068603883

十二、施工单位筛选

本文件公示期满,由院方根据报名单位情况和医院零星维修任务特点需要,确定 3 家单位入围。

筛选结果公布:2020 年 3 月 23 日在南通市中医院官网公布。

十三、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入围单位在接到入围通知后 3 天内签订协议及安全承诺书,并将保证金交至医院财务科。其中,50%为质量保证金、30%为安全文明卫生施工保证金、20%为工期保证金。

2、维修合同期满后扣除应该扣除款项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十四、参加单位为本次筛选所发生的费用,我院概不负责。

南通市中医院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