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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DELLEMC超融合 扩容二期项目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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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DELLEMC超融合 扩容二期项目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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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DELLEMC超融合

扩容二期项目需求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三年质保函扫描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二、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清单

2、采购项目交付、服务条款及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标单位需提供3年7x24标准技术维护服务,包含:合同所包含设备的技术支持(系统状态检测、判断、故障处理方案的邮件、电话和现场支持)、故障处理、设备厂商服务期内维保服务的协调、软件服务期内升级的支持;期限内每年4次巡检;以及有远程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时,必须承诺7*24小时服务、随时响应。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到达现场2小时解决;如8小时内仍无法解决的,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备机,以保证采购人系统的正常运行。

2)、系统平台集成运行所必须的设备、配件、材料等未列入的所有缺失项均由投标人补全,确保系统能够正常集成、运行。

3)、本系统工程涉及到的全部是医院系统的关键核心业务,但投标人必须保证医院的各个系统在业务不中断的情况下,扩容超融合集群、将新的节点加入新集群。

4)、投标人需承诺:为了保障项目实施和核心业务的稳定性,投标人充分了解医院信息化现状。考虑到原有的超融合系统和所投超融合系统品牌之间的兼容性,能够保证新老超融合系统既能够无缝融合也能够稳定对接。因此产生的问题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交货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如不能按时完成此项目,需求方可进行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交货(服务)地点:南通市中医院。

三、项目技术要求、服务条款

1、超融合系统技术参数要求(节点数量:1个)

四、合同的签订:自采购中心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三年服务承诺函原件(需注册在“南通市中医院”名下)。

五、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90%,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无产品及服务问题,支付合同金额10%的尾款。